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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司法局2021年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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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司法局2021年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

为进一步缓解萧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的现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第二批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面向宿州市户籍人员公开招聘第二批司法行政辅助人员30名。(其中职位代码01岗位15名、02岗位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法律基础知识。

(六)具有基本电脑操作水平。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未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的在职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08:00至4月2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xx.pzhl.net/)进行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萧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于4月21日 16:00前可随时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1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22日17:00前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45元。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4日0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2021年萧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常识、写作等。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报名合格人员可于2021年4月29日至30日登陆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萧县司法局将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1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1、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及潜能。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五)成绩合成

本次招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最终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排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笔试考试客观题得分高者优先排序。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萧县司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共递补不超过一次。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七)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及待遇: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每月工资25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间按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合同期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五、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的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将陆续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xx.gov.cn)进行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557-5011879(萧县司法局人事教育股);0557-5037551(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萧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萧县司法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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