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经萧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3.4698亿元,公司主营贷款担保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财务工作人员2名、法务工作1名,业务工作人员6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内容详见《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以社保缴纳为证。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专业要求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管理类。
五、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xx.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4日08:00——2021年1月8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于 1月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月9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月10日16:00前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1月12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送至萧县人事考试中心,并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月12日0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统一考试
2020年度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上述两门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月14日至15日登陆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萧县人民政府网、萧县信息公开网公布。
七、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萧县信息公开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面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各可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萧县人民政府网、萧县信息公开网面向社会公示7天。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工资待遇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享受公司一般正式员工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单位工资标准×1.3+本科学位补贴1000元+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5011083(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51(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1:
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年龄 | |||||
萧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财务工作人员 | 1 | 本科 | 取得相应学位 |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 35周岁以下 | |||
财务工作人员 | 1 | 本科(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放宽至专科) | 取得相应学位 |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 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且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者,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 40周岁以下 | |||
业务工作人员 | 3 | 本科 | 取得相应学位 | 经济学类、金融学类 | 限萧县户籍人员 | 35周岁以下 | |||
业务工作人员 | 3 | 本科(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放宽至专科) | 取得相应学位 | 经济学类、金融学类 | 具有3年以上银行金融、会计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 40周岁以下 | 经常外出,适宜男性 | ||
法务工作人员 | 1 | 本科 | 取得相应学位 | 法学类 | 35周岁以下 |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 | 取得相应学位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限萧县户籍人员 | 35周岁以下 |
附件2:
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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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按要求每日健康打卡;考试时“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6.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7.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8.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0.考生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